為深化消防執法改革,推進全市消防救援機構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進程,規范全市“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督抽查工作,切實提高事中事后監管質效,強化監督執法水平,保障執法公正、公平、公開,根據國家消防救援局《關于印發<消防救援機構便民利企八項措施>的通知》《甘肅省消防救援機構“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管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相關要求,結合全市實際,我局制定了《2026年度全市“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督抽查計劃》,具體計劃如下:
一、抽查原則
堅持依法依規、公正高效、公開透明、問題導向原則,切實做到嚴格文明檢查、依法有序開展。
二、抽查時間
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抽查主體
慶陽市消防救援局消防監督和政策法規科,各縣(區)消防救援局。
四、抽查對象
納入消防監督管理系統社會單位庫中的所有單位。(包括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且具有一定規模的個體工商戶,消防技術服務機構。)
五、抽查方式
通過甘肅省消防監督管理系統“雙隨機”模塊實施抽查。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管,未列入檢查計劃或無法定事由的,一律不得開展監督檢查。
六、抽查內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消防監督檢查規定》《消防產品監督管理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甘肅省消防條例》等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的監督抽查。
七、抽查頻次
檢查對象抽查頻次原則上對同一檢查對象抽查頻次一年內(自然年)不超過兩次(不含監督復查),抽查時間間隔至少六個月。
八、結果運用
(一)抽查結束后,應當向被抽查對象反饋檢查情況。對檢查發現的消防違法違規行為,應當責令改正,并按照相關規定依法處理。抽查計劃和抽查結果應當及時向社會進行公示。定期分析研判轄區火災風險隱患特點,結合上級統一安排部署的專項行動要求及季節性風險隱患問題,有針對性地調整抽查單位區域和類別。
(二)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官方微信、微博、政務服務大廳、公眾服務平臺等渠道及時向社會公示公開抽查事項清單,每月自抽查任務生成后3個工作日內公示被抽查對象名單、抽查人員,每月結束前對抽查結果進行集中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