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池縣悅樂鎮以主動創穩行動為統領,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決打破“被動接訪、事后處置”的慣性思維,將矛盾化解關口全面前移,以“早排查、早介入、早化解”的主動姿態,把風險隱患消解于萌芽、化解在基層。近日,一起因重點工程引發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便在這一理念指引下實現了從“劍拔弩張”到“案結事了”的轉變。
矛盾起于地界不清,癥結在于心結未解。今年,因華H136平臺至嶺23脫管線工程建設需要,施工單位在作業過程中,不慎損毀了村民楊某家位于工程沿線的50棵油松。楊某多年精心培育的經濟林木突遭損失,心急如焚;施工單位則對賠償標準持有異議,雙方各執一詞,協商陷入僵局。一邊是重點工程建設進度不能耽誤,一邊是群眾合法權益必須保障,矛盾一度影響了工程進度與企地和諧。

面對這一僵局,悅樂鎮迅速指派經驗豐富的調解員主動介入。調解員沒有急于“和稀泥”,而是將被動應對轉變為主動破題:他第一時間深入受損地塊,逐棵核對油松損毀數量,走訪周邊群眾和苗木經營戶,詳細了解當地油松市場行情和同類糾紛補償慣例,通過實地勘察掌握了第一手資料;在此基礎上,調解員運用當地群眾熟悉的“巧兒說法”方式,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于侵權責任和財產損失計算的法律規定轉化為通俗易懂的群眾語言,通過“背靠背”溝通,既向施工單位闡明其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又引導楊某在合理范圍內主張訴求;待雙方情緒趨于平穩、訴求逐步靠攏后,調解員適時組織“面對面”協商,從鄰里情誼到企業責任,從眼前損失到長遠發展,引導雙方換位思考。最終,雙方放下成見,達成書面協議:施工單位一次性賠償楊某6000元,款項當場履行,雙方握手言和。事后,調解員持續跟蹤回訪,確保賠償款足額到位,工程順利推進。

這起糾紛的高效化解,是悅樂鎮以“主動創穩”服務保障重點項目建設的一個縮影。從“坐等調解”到“主動排查”,將關口前移至矛盾發生的第一線;從“單純說和”到“法理情融合”,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從“個案化解”到“源頭治理”,達到“調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悅樂鎮用實際行動踐行了新時代“楓橋經驗”中“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治理理念,實現了基層治理與項目建設的良性互動。